关于拟授予2022-202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、进步奖、范例奖称号的公示
按照《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评选办法》评选工作要求,11月22日-30日,省城市建设管理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公安厅、省生态环境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及行业专家,对申报省人居环境奖、进步奖、范例奖的单位和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,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、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派员进行了现场监督。省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参评城市和项目的示范性、先进性进行了综合评价。经研究,拟授予崇礼区、乐亭县“2022-202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奖”,拟授予石家庄市、井陉县、平泉市、迁安市、滦州市、高阳县、安国市、定兴县、景县、复兴区、广平县11个市县(区)“2022-202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进步奖”,拟授予石家庄市石煤机城市更新项目、石家庄市中央绿色体育公园火车站周边广场绿地建设项目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项目、承德市供水安全保障工程、保定市鲁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、保定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(西大街)项目、衡水市冀州区冀建胡同片区综合更新改造项目、衡水市安平县安平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、衡水市枣强县两河(索泸河、卫千渠)流域沿线垃圾整治及景观建设项目、邢台市任泽区牛尾河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10个项目“2022-2023年度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”。
现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7天。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请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真实姓名、电话等,邮寄(或传真)至我办。
公示期:2023年12月5日-11日
通信地址: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
联系电话:0311-87903507(传真同)
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3年12月5日
来源:河北日报 编辑:子龙 编审:泽潭 监制:金龙 总监:吴小旗
文章转自 易县发布